近期,青海省教育厅联合其他五部门联合发布《青海省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的若干措施》,该措施旨在通过精心实施28项核心任务和41项具体分工,加速县域普通高中的振兴步伐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标准。
青海省明确提出,将加大教育资源投入,持续改善办学条件。为此,将构建省、市、县三级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,保障学位供给的有序性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,严格控制超大班额,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。对于学位需求突出的县区,将支持新建普通高中,加快高海拔地区省内异地办学的步伐,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。同时,修订《青海中小学建设标准》,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。
青海省强调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至关重要,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将推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,常态化实施走班制教学,并打造一系列优质示范课程。建立省、市、县、校四级教研体系,加强教研指导和名师、名校长对口帮扶,深化“县管校聘”改革,促进优质师资向县域高中流动。实施教师专项培养和培训计划,提升教师待遇,在评优评先、住房保障等方面对县域高中教师给予更多支持,并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。
此外,青海省还致力于深化教育数字化进程,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。推广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深度应用,构建网络教研体系。探索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,打造智能化学习环境。开展综合高中试点,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,实现学籍双向互转。同时,完善办学质量评价、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制度。